检定作为法制计量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,广泛应用于现代社会的方方面面,在科技、经济、社会、国防、安全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。但我国的“检定”一词何时开始使用,目前尚无定论。
从秦代到清代中期一直把对度量衡器具的“检定”称作对度量衡器具的“正”、“平较”、“较勘”、“角”、“较定”、“较准”等词语,其目的都是对度量衡器具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评定,而且准确地说都是依法强制进行的。
如《唐会要》卷66《太府寺》记载:“武德八年九月,诸州斗秤,经太府较之”,意思是说各州的尺斗秤都必须经过太府检定后才能使用。
又如《礼记》疏引《正义》曰:“平当平者,谓度量钧衡之,角、正皆谓平也。”《汉书•贾谊传》注:“角,校也”。
1972年浙江省瑞安市出土的北宋熙宁铜砣铭文为“沂州防御推官知事贵池县事较定蒋”,用“较定”。元代汴梁路铜权铭文为“依省成造,较勘相同”,用“较勘”。明代天启三年铜砝码铭文为“两县会同,当堂较准,拾两抄颁”,用“较准”。现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的清代伍佰两铜砝码铭文为“工部制造伍佰两正法马,会同户部较准颁发”,也用“较准”。直到清代末期对度量衡的评定开始使用“检定”一词。